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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通告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8-05-21   字体: [ ]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通告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根据近期国内外各方面的反映,为了保证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正常的运行和使用秩序,规范网络用户行为,维护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在国内外的形象,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重申:

  1用户对非其管理的网络及联网计算机进行网络地址扫描或端口扫描是一种干扰网络正常运行的严重违规行为。这种行为受到全球网络界的普遍谴责并采取制裁措施,对发起扫描者进行限制,直到封锁其对网络的访问权限。

  2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所有用户均不得对非其管理的网络及联网计算机进行网络地址扫描或端口扫描。各级网络中心的管理人员,应切实加强对所属用户的教育与管理,制止所属用户进行的非法网络地址扫描或端口扫描活动。

  3对违规发起扫描的网络,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各级网络中心将进行通告、教育和处理,直至限制该网络的访问权限。

  4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各级网络管理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对所属网络的扫描,把其作为网络攻击事件进行查处,及时向中国教育和科研网络紧急响应组(http://www.ccert.edu.cn/)报告,并根据情节进行处理。

  5各接入单位应对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各级网络中心和中国教育和科研网络紧急响应组发来的有关非法网络地址扫描或端口扫描活动的报告作出响应,并请本单位有关部门予以配合和支持。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各级网络中心有权对于不采取安全措施的校园网和联网计算机停止联网服务.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用户守则(试行)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守下列守则:第一条必须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执行《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条必须遵守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制定的规定和制度,按时缴纳有关费用。

  第三条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第四条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采取必要措施。   第五条在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第六条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上信息和资源属于这些信息和资源的所有者。其它用户只有取得了这些信息和资源的所有者的允许后,才能使用这些信息和资源。网络上软件的使用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用户有义务及时向接入网络的管理员报告任何违反用户守则的行为。   第八条对于违反《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的用户,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将对其进行警告并有权停止对基进行服务,必要时将诉诸法律。

  我作为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用户,同意遵守上述守则,如违反守则不适当地使用网络,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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